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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7101民初526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5-24  浏览次数:86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广州泽安物流有限公司、危火龙: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天地汇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泽安物流有限公司、危火龙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7101民初526号】,因你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7101民初526民事裁定书(小转普)、起诉状与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运输费人民币13510元以及逾期利息(以1351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LPR利率计算);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定2022年82日上0900分在本院第法庭(共和办公区)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十四

法院联系人:冯钰淇  020-61339627

法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共和二路四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共和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