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7101行初3337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1-14 浏览次数:754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案号 |
(2017)粤7101行初3337号 |
案由 |
工伤认定纠纷 |
当事人 |
原告:广州颐和南湖高尔夫会员住所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人:张常胜 |
拟开庭时间 |
2017年12月7日15时00分 |
承办人 |
林锡宏 |
书记员 |
浦靖 |
开庭地点 |
第十法庭 |
基本案情 |
原告广州颐和南湖高尔夫会员住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穗云人社工伤认[2017]008066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案。 |
部门负责人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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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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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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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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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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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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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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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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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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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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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