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

(2024)粤7101执异20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次数:152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2024)粤7101执异20

广州市仁顺物流有限公司、杨煌,杨家荣、杨国英、杨益飞、广州拼货巴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上海运为物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仁顺物流有限公司、杨煌,杨家荣、杨国英、杨益飞、陈锴、广州拼货巴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上海运为物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等材料。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上海运为物流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年九月六日

联系人:董韵岚020-3789097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