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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7101行初4123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2-03  浏览次数:424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庭审直播案件

 

案号

(2019)粤7101行初4123号

案由

行政处罚纠纷

当事人

原告:邓洪

被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第三人:邓彪(广州市从化吕田怡绿湖龟养殖场经营者)

拟开庭时间

2019年12月12日9时00分

承办人

谭翌

书记员

李勤升

开庭地点

第4法庭

基本案情

 

原告看到被告作出的案涉《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认为被告恶意歪曲事实,案涉土地上的建筑物为广州万绿园龟养殖有限公司构建并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并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其构建设施后的土地仍是农用地,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广州万绿园龟养殖有限公司2017年9月注销,案涉土地上的养殖由原告转交其儿子邓彪经营,企业变更为广州市从化吕田怡绿湖龟养殖场。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本院,请求判决:1、撤销被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3月4日作出的穗规划资源从资罚(2019)176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被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9669.8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