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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10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55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广州嘉忠物流中心市场金泰货运部、凌浩林:

本院受理原告赵军诉被告广州嘉忠物流中心市场金泰货运部、凌浩林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7101民初10号】,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4571600分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第26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年三月二十九日

法院联系人:张旭英  020-37897314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