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7101民初64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55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公 告
东莞华茂拆除工程有限公司、蔡秀茂:
本院受理原告唐典告诉被告东莞华茂拆除工程有限公司、蔡秀茂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7101民初64号】,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4年5月7日10时30分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第26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法院联系人:张旭英 020-37897314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