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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7101民初1841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36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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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7101民初1841

广州晋创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尚品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麻俊文、张佳、第三人广州晋创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7101民初18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2023)粤7101民初1841民事判决书中,在第六页第四行“人民陪审员 肖平”补正为“人民陪审员卫肖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院联系人:张旭英  020-37897314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