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7101民初1179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1-08 浏览次数:79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公 告
陈世桥: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坤诉被告陈世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7101民初1179号】,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张建坤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25元,依法予以退还12.5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法院联系人:吴芷晴 020-37897381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
最高人民法院
丨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丨
越秀区人民法院
丨
海珠区人民法院
丨
天河区人民法院
丨
白云区人民法院
丨
黄埔区人民法院
丨
花都区人民法院
丨
南沙区人民法院
丨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