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7101民初2214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次数:6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公 告
潘好艺:
原告谢武文与被告潘好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7101民初2214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办案监督卡。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运输费237361.72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方式:以237361.72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自2022年11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利息暂计至 2024 年9月6日为15619.39元);以上暂合计为:252981.11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月16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2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法院联系人:钟润怡 020-37897308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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