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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2052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次数:73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2024)粤7101民初2052

广东旺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刘海运:

原告深圳市锦浩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旺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刘海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7101民初20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深圳市锦浩运输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法院联系人:张旭英  020-37897314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