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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中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工作纪实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次数:1142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作为全国7家首批省市铁路法院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广州铁路两级法院自2016年1月启动改革至今,三年间不断探索积累“广铁经验”,向人民和时代交出了一份骄人的答卷。

  三年来,广铁两级法院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9万件,其中,改革第一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071件,第二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187件,同比增长41.73%,第三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508件,同比增长46.21%;各级行政机关的1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被申请附带审查,行政机关应诉实现100%出庭,负责人出庭应诉1164人次……

  提升法治思维 激发法治活力

  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全面破解了“民告官”的立案难问题。数据显示,三年来,广铁两级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超过5万件,在全省和全国首批7个省市试点铁路法院中均位居第一。2018年,广铁两级法院新收行政案件中行政诉讼案件首次突破1万件,同比增长42.05%。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张应杰认为,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一方面体现出辖区人民群众权利保护意识持续增强,行政诉讼渠道更加畅通;另一方面,也展示了行政机关在法治问题上的开放姿态,愿意在公开透明的平台上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接受社会监督。

  “不仅要让老百姓有理告得了,还能有理告得赢,这成为我们法院衡量审判质效的一项重要指标。”三年来,行政机关在一审案件中被判败诉1851件,平均败诉率为12.64%;行政机关申请执行非诉审查案件中,有5235件被裁定不准予执行,平均不准执行率为18.73%。此外,广铁两级法院共依法附带审查已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31件,建议修改《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多个涉民生规范性文件。

  记者注意到,虽然三年来广州“民告官”案件数量行政机关败诉率不升反降,却释放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能力不断提升的信号。2017年,广州在《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中位列前三名,获得“法治政府建设模范城市”称号。

  推动依法行政 改善法治环境

  广州市法治环境不断改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就是对广州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模式成功与否的最好回应。

  广铁中院在全国首创行政审判通报机制,推动司法裁判理念、裁判标准在人大监督、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效传导。“这些年,部门之间沟通问题、解决问题更有针对性,广铁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庄伟燕评价。

  记者了解到,得益于改革效应,广州市范围各级行政机关在应诉理念、服判息诉、执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等方面发生明显变化。广州市先后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督办法》。三年来,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100%,负责人出庭应诉达1164人次。

  “特别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能够坚持举证质证在法庭、法理讲在法庭、辩论公开在法庭,对司法裁判也能够给予充分理解,未发生拒绝履行情形和不当干预审判的情形。”张应杰说。

  完善审判机制 提升专业能力

  改革后,行政案件的数量和审理难度都成倍增长,为此,广铁中院在大力改善行政审判权外部环境的同时,也在持续完善行政审判权运行机制,努力建立更加专业化的行政审判队伍。

  “我们的审判事务都在审判团队内讨论解决,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自己签发、自己负责。院庭长除了依规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限外,是不审批和过问案件的。”广铁中院行政庭副庭长、第一审判团队负责人谭建军说,在审判工作中,院庭长与法官之间只有工作角色不同。

  去年,广铁中院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暂行办法》《关于在行政审判中统一裁判尺度的暂行规范》等多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管理配套制度。2018年,该院一审案件上诉率、生效裁判申诉率均保持低位运行,一审发改案件数同比下降超40%。

  据了解,改革至今,广铁两级法院已组建近70个新型审判团队,2018年法官人均办案达到325件,远超全国和全省法院法官平均办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