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

(2020)粤7101行初633、634、636、637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11  浏览次数:248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庭审直播案件

案号

(2020)粤7101行初633、634、636、637号

案由

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理

当事人

原告:广州番禺恒艺制衣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人:罗慧怡、曾雪霞、林少冰、陈淑群

开庭时间

2020年5月25日下午14时45分

承办人

钱秀娟

书记员

陈秋燕

开庭地点

第三法庭

基本案情

 

据上述第三人向被告投诉反映,原告未按规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被告经核实后向原告作出《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要求原告限期为上述第三人补缴住房公积金。原告不服,诉至本院,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