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队伍建设意见服务保障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建设
今年7月,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对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做出研究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人才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队建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政法委相关指导意见,《队建意见》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推动法院队伍建设与司法责任体系改革相互促进、一体发展,提出32条制度措施,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常治长效的重要举措,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队建意见》立足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政治责任,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健全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运用经常性思想教育强化政治引领,有效发挥人民法院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队建意见》聚焦进一步严明司法办案责任,强调要突出法官、合议庭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及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严格员额遴选标准与程序,及时有效实施法官员额递补;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健全院庭长办案情况考核、通报制度;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管理,进一步明确审判辅助人员办案权责。《队建意见》着眼进一步压实司法监管责任,提出要全面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考评、追责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人员的保护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细化内设职能部门在案件监督管理中的职责范围;加强外部制约,以深化公开强化监督实效。《队建意见》围绕进一步健全司法责任落实机制,强调要突出“督责”,严格落实督察、巡视制度;突出“考责”,综合考虑办案能力、司法业绩等健全法官等级升降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分层分级构建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法院工作人员考核机制;突出“问责”,健全法官违纪违法与员额退出衔接机制,完善法官惩戒制度,推动法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等。《队建意见》紧扣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保障机制,提出要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交流,完善法官培养选任机制;加强司法专业能力建设,有效发挥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加强专业化审判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完善职业保障,加强履职保护,落实从优待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激励人民法院干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此外,《队建意见》还就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张磊 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