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7101民初827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1-24 浏览次数:109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公 告
(2021)粤7101民初827号
翟静肖:
本院受理原告龚有明诉被告翟静肖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庭后补充提交的证据副本一份、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2月28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共和办公区)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 一 月二十四日
法院联系人:伦永平 020-61329183
法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共和二路四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共和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