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7101民初366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次数:85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公 告
深圳市威航国际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邹国威、黄海航:
本院审理原告深圳市聚信欧美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威航国际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邹国威、黄海航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7101民初36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市聚信欧美供应链有限公司撤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院联系人:张林颂 020-61329270
法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共和二路四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共和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