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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牵头召开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涉铁案件研讨会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次数:700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牵头召开广州铁路运输

法院检察院涉铁案件研讨会

 

为加强法院、检察院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企业发展,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2016年1月14日下午,我院牵头在广铁集团公司主楼附二楼多功能会议厅组织召开涉铁案件研讨会。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才昂,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铭强、王海燕,刑庭、民庭、执行局、研究室的部门负责人及代表参加会议。应我院邀请,广铁集团公司俞志明总会计师、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伟锋,广东地区运输站段、集团公司一级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控股运营期合资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法律事务负责人等96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会上,我院蔡才昂院长就此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建立联系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和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向出席会议的广铁集团及企业代表做了简要介绍和说明,并通过报告的形式,让企业全面了解法院的工作现状和改革发展情况。广铁集团公司俞志明总会计师出席座谈会并致辞。他首先对法院、检察院的到来致以诚挚的欢迎和谢意。俞总会计师表示,广铁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会议,认为这是法、检、企业三方交流互动的良好平台,今后像这样的交流应当做到定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同时,企业一定会借此机会,珍惜司法资源,努力学法、用法、守法,维护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随后,我院党组成员、主管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王海燕和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陈铭强分别向各位代表作了2015年涉铁刑事、民事案件情况通报。在总结审判、执行经验的基础上,王海燕副院长就铁路车站监控、旅客改签及进站制度、旅客的进出站查验工作、铁路沿线物资器材管理等方面以及铁路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例向铁路提出了对策和建议。陈铭强副院长则从实用角度出发,重点讲解了如何加强证据意识,如何修订完善行业法规及配套措施,如何规范合同管理,如何在明晰物业产权的基础上,做好对外租赁物业监管等内容。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伟锋作了简短发言并对此次会议予以了高度评价,他认为此次会议规格高、参加人员范围广,内容务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最后,到会法官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问答互动,法官们现场接受企业代表的咨询,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解答,受到企业代表们的欢迎。

通过这次座谈会,拉近了我院和辖区企业的距离,加强了我院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对改进我院工作,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