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五项措施贯彻中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77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五项措施贯彻中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中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召开后,蔡才昂院长要求召开行政审判法官会议,学习领会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树立五种意识,依法办案,司法为民,自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大局。具体贯彻措施:一是增强政治敏感性,维稳防线前移。完善案件风险防控及信息上报机制。着手与广州市委政委建立联络员制度,通过加强日常联络、工作人员派驻立案窗口等方式严把立案第一关,及时掌握、上报维稳信息;开展案件排查,确保立案、审判、宣传部门信息畅通,及时“三同步”处置;“一把手”亲自督办,加强个案指导。蔡才昂院长对重点案件上报信息全部逐一审阅、批示,并多次与合议庭、法警大队共同研究庭审预案、安保方案,确保案件审理全过程不留稳控风险点。二是着力化解行政争议,落实便民措施。继续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扩大诉前协调案件范围,力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开庭前;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配备专人为前来诉讼的群众提供诉讼指导、转递材料等司法服务。三是继续推行繁简分流,探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对于诉讼双方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简化案件流程、简化裁判文书;制定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方案,试行以庭审录音录像、语音转换文字、框架记录、庭后誊录逐步取代书面记录的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四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对去年审结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评查,采用自查与交叉互查的方式,查找存在的问题,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完善行政案件排期规定,杜绝随意调整合议庭成员和开庭时间等情况,规范行政案件管理。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辅助人员队伍。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工职责,为入额法官提供优秀辅助团队,确保高效高质地审理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丨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丨
越秀区人民法院
丨
海珠区人民法院
丨
天河区人民法院
丨
白云区人民法院
丨
黄埔区人民法院
丨
花都区人民法院
丨
南沙区人民法院
丨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