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7101执异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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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公 告
(2023)粤7101执异47号
张华贵:
本院在执行佛山市刘安运输有限公司与广州运鑫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佛山市刘安运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材料。申请事项如下:请求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张华贵、李伟作为(2023)粤7101执418号之一案的被执行人分别在尚未缴纳出资或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对广州运鑫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2022)粤71民终2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五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董韵岚 3789097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