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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执异2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169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2024)粤7101执异2

广州杰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陆文滔、彭丽华

本院在执行广州智佳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杰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陆文滔、彭丽华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广州智佳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异议,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材料。申请事项如下:申请法院依法追加陆文滔、彭丽华为(2023)粤710117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五日内。

特此公告。

年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董韵岚 3789097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