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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60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108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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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名陶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7101民初60号】,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7101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起诉状与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服务费117476.9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27015.62元为基数,自20226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以607元为基数,自20228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以173元为基数,自202212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2、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415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第2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二月五日

法院联系人:冯钰淇  020-37897311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