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

(2024)粤7101民初6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88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2024)粤7101民初6

刘强安: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丰驰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邱燕翔、刘强安、广州添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味研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1.请求法院撤销(2023)粤7101执异37号执行裁定书;2.请求法院追加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为(2020)粤7101207号案件被执行人;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分别在未足额缴纳出资1250万元、120万元、1030万元范围内对第三人在(2020)粤7101207号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5271430分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四年 三 月 一日

法院联系人:刘诗雨  020-37897305

法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