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7101民初109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100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公 告
(2024)粤7101民初109号
广州濠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耀普诉被告广州濠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22年6-12月运输合计46210元(2022年6月运费2285元,7月运费5596元,8月运费5625元,9月运费5725元,10月运费8109元,11月运费7265元,12月运费1160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29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法院联系人:刘诗雨 020-37897305
法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