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

(2022)粤7101民初349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97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成都顺盛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本院作出的(2022)粤7101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221129日发生法律效力,你方应按照判决载明的金额补缴相应的诉讼费用,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缴费通知书,请你方于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缴纳诉讼费用,逾期不交,依法将进行追收。具体缴费明细如下:

成都顺盛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应缴纳案件受理费3546.57元,缴费依据为2022)粤7101民初349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年三月十九日

联系电话:020-37890862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