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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7101民初1989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02  浏览次数:75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2023)粤7101民初1989

姚艺、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天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姚艺、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阳江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2023)粤7101民初19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天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33.4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4853.40元,由原告广州天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法院联系人:万栩漫  020-37897317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