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

(2024)粤7101民初375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39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2024)粤7101民初375

陈永铸:

本院受理原告谭杰超与被告陈永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2024)粤7101民初3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谭杰超撤回起诉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法院联系人:万栩漫  020-37897317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