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7101民初88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38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公 告
李文慧:
本院审理原告李积伟与被告李文慧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7101民初8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办案监督卡。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输费用11360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法院联系人:钟润怡 020-37897308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