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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第三方专家评查案件 我院探索司法改革新举措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1006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聘请第三方专家评查案件 我院探索司法改革新举措

集中管辖改革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司法改革新举措,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机制,促进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今年,我院将第三方力量引入案件评查体系,率先在广州地区成立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为提高案件质量、提高法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出了有益探索,同时也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聘请退休法官和专家学者,组成评查专家库。入选我院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的专家既包括上级法院或其他法院退休的资深行政、民商事、刑事、执行法官,也包括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学者等院外专业人士。评查专家长期从事审判或司法实务研究工作,在法律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有助于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的客观性、独立性和权威性。1月11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才昂为张伟康、刘文静等10名来自广州各法院的退休法官以及来自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法学教授颁发了聘书。评查专家实行任期制,聘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延聘;如有未按时完成评查任务两次以上、拒绝参加评查活动两次以上且影响评查工作正常进行等情况,予以终止聘任关系。

二是研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为专家库运行提供制度化保障。通过制定《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工作规则(讨论稿)》,明确了评查专家的任职条件、权利与义务、选聘及解聘程序、案件评查范围与程序、经费与报酬等内容;并完善了《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程(试行)》《案件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等相关制度,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切实保障专家库高效运行。

三是常规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推动专家评查常态化。评查专家遵循依法评查、客观评查、独立评查和评查公开四大原则,对我院审结的各类型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具体采取三种评查方式:第一,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对一定数量的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包括案件审理程序与实体处理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卷宗质量评查、案件流程信息数据录入情况评查。第二,针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评查,重点评查审判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实体处理是否公正以及裁判文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第三,不定期开展专项评查,主要评查当事人多次上访申诉案件、社会影响大或媒体关注报道的案件、涉及特定机关或敏感个人的案件、重大案件或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上级转办可能涉及质量问题、违法审判问题等类型案件。

四是依托评查成果,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评查专家依据我院《案件质量评价标准(试行)》为案件质量打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等级。针对扣分项以书面形式逐项列明案件质量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写明评查结论及理由。评查小组采取合议制的方式,小组成员平等并独立发表评查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查结论。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将进行调查分析、形成整改意见发到审判部门;同时,评查专家也将同步发掘案件审理中的优秀经验和做法,予以总结和推广,以参考性案例为法官们提供办案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