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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在辽宁调研时强调 攻坚“执行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7-25  浏览次数:1003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周强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调研。 陈有伟 摄   

       7月12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辽宁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辽宁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12日上午,周强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亲切看望慰问干警。周强指出,第二巡回法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体现了司法改革的巨大成效,充分证明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完全正确。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司法改革试验田、排头兵的重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强考察了法院运用“金雕查控网”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等情况。周强指出,辽宁省委加强组织领导,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部署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为人民法院如期完成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全省法院要以一往无前的决心和勇气,攻坚克难、努力拼搏,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强对该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经验和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充分发挥法院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调研期间,周强深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抚顺市顺城区法院、锦州市北镇市法院和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兴城市法院等,仔细询问了解办案工作、司法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展等情况,向法官和当事人、律师等征求意见建议。抚顺顺城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引进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对金融、家事、物业、交通事故等纠纷开展专门化调解,沈阳和平区法院将心理咨询引入调解,取得良好效果。周强指出,开展诉调对接、加强调解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周强十分关心基层法庭工作,他深入沈阳市浑南区法院桃仙法庭、抚顺市东洲区法院章党法庭、北镇市法院沟帮子法庭和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沙河营法庭等,亲切慰问干警,勉励大家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在新时代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基层治理,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2日下午,周强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工作汇报,与全国人大代表王丽、米忠义、杨松、张珂和全国政协委员王大鸣、张百良等进行座谈交流。周强指出,辽宁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政府有力支持下,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关心下,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绩,应予充分肯定。
  周强强调,要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周强要求,要加强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产权保护,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基本解决执行难”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分类施策、精准攻坚。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监督、政法委协调,进一步提高查控能力,扩大惩戒覆盖面,啃下骨头案,坚定不移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教育培训,狠抓纪律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人民法院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调研期间,周强会见了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一军,瞻仰了抚顺雷锋纪念馆和辽沈战役纪念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辽宁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易炼红,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辽宁高院院长张学群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