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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2185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次数:8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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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江柏坚与被告广州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白云太和分公司、广州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唯捷城市配送有限公司、上海轩盒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7101民初2185号】,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至五偿还欠付原告运费20249.25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以上费用合计:20249.2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121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第2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年十一月二十日

 

法院联系人:陈蕴君  020-37897383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