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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7101行初380-387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09  浏览次数:258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庭审直播案件

案号

2020)粤7101行初380-387

案由

公积金行政处理纠纷

当事人

原告: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人:周俊芬/刘泽华/郭泽瑺/周华蓉/李树清/陈尚君/幸代华/李让玖 

拟开庭时间

2020515日上午10:30

承办人

叶莉

书记员

张树苑

开庭地点

第三法庭

基本案情

 

被告公积金中心对原告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责令原告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三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到第三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原告对该《责令限期办理决定书》不服,诉至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