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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7101刑初29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13  浏览次数:472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庭审直播案件

 

案号

(2020)粤7101刑初29号

案由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当事人

公诉机关: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

被告人:吴清平

拟开庭时间

2020年5月20日15:00

承办人

张莹

 部门

刑事审判庭

书记员

冯丹

开庭地点

共和办公区第二法庭

基本案情

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广铁检诉刑诉〔202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清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0年5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吴清平利用担任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机辆轮渡段汽车查危员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货车逃避检查,违规上船过海,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别非法收受林观保21500元、王叶1900元、蔡华保14500元、王汉齐1900元、谭海光81500元的贿赂。综上,共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21300元。被告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经主动上缴人民币30000元赃款。